关于做好省、市2021年度陶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通陶研〔2023〕7 号
各县(市、区)陶研分会,各专业专委会,各有关学校: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省、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通教规划办〔2023〕1号)精神,我会受省陶研会、市教科规划办委托,将牵头组织2021年度陶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课题”(共16项)。
(二)南通市“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陶行知研究会专项课题”(共45项)。
二、检查方式
(一)对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的中期检查
由省规划办、省陶研会联合市规划办、市陶研会组织专家组检查,采用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的方式,评议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优秀”等第占比10%。对“不合格”等第课题,作出“降级”或“中止”课题的决定。
(二)对南通市“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陶行知研究会专项课题”的中期检查
由市陶研会组织专家预查,初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优秀”等第占比15%。中期报告根据专家组指导评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办复审。市规划办主要采用材料评审方式(必要时现场答辩)确认课题检查等第。对“不合格”等第课题作出“限期整改”或“中止”课题的决定。
三、时间安排
(一)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课题”
1.8月10日前,课题组完成《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报送南通市陶研会。
2.8月11日—25日,南通市陶研会会同省陶研会、市规划办组织专家组进行省课题中期检查,将专家评议意见反馈给课题组。
3.8月26日—9月5日,各课题组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报送南通市陶研会。
4.9月6日—15日前,南通市陶研会会同省陶研会、市规划办终审,确认检查等第,完成分类整理,报送省陶研会和市规划办。
(二)南通市“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陶行知研究会专项课题”
1.8月20日前,课题组完成《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报送市陶研会。
2.9月至10月中旬,市陶研会会同市规划办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
3.10月20日前,课题组向市陶研会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南通市陶研会会同市规划办终审,确认检查等第。
四、有关说明
1.有需要变更的事项,在中期检查时提出,获得管理部门批准后有效。中期检查过后,一般不再变更。一个课题只有一次变更机会。
2.市课题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限制整改,在规划期限内(1-3个月)可以申请复查,不申请复查的视作自动放弃,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作中止处理。
3.省课题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根据省规划办相关决定执行。
4. 省市《中期报告》的格式,有较大变化,以新的为准,原来的表格不再使用。
5. 省、市课题《中期报告》的电子稿请于规定时间前报送至微信号:ntjjmszl(为便于专家组全面科学做好评议指导,发送《中期报告》的同时请将《开题报告》一并发送),《中期报告》的纸质文本一式5份请送缴市陶研会或用顺丰快递至市陶研会秘书处,地址:南通市城山路24号(通师高专易家桥校区内),电话:85105169,联系人:蒋菁,手机号:18912294468。
1.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省、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通教规划办〔2023〕1号)
附件1:南通市规划办-关于组织省市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1).pdf
2.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模板)
附件2: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模板)(1).docx
3.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模板)
附件3: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模板)(1).docx
4.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课题”名录(16项)
附件4: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课题”名录(16项)(1).doc
5.南通市“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陶行知研究会专项课题”名录(45项).
附件(5):市2021年度陶研专项课题名录(45项).docx
南通市陶行知研究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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